曾经我住过一些城市。北京,墨尔本。总把故乡认他乡。已经过了无需仔细辨认便能紧紧拥抱的年纪,花在互相端详上的时间比温存多得多。渐渐,我对一座城市的认同已经降低到最世俗的标准,那就是:走出机场,能够不假思索对出租车司机道出要去的地方。
一生已经过去一半(“而且是比较好的那一半”),我是这样的倦于寻找。我总想生活在这样的地方:换季,到熟悉的店里便有熟悉的脸迎上来,告诉我流行什么颜色;头发长了,我坐下,不用描述,就有人知道该把它剪掉多少;有最好的酒的地方,总是有最好的酒;有最香的红烧肉的地方,总是有最香的红烧肉;卖地道冰淇凌的店铺,冬天也不关;种类最全的书店除了进新书新盘,连柜台分布都不要改;秋日离开的候鸟春季再来,还在同一棵树上做窝;雨季开始和结束在每年的同一天;每个清晨电台都放同一个曲目;每个周末与同一帮朋友去同一个酒馆,坐在同一张桌边;还有,油价不涨,河水不干,骊歌悠扬,日落依然。
我可以一直这样列下去,直到成为童话——基本是奢求。一切都在毫无规律可循地变幻,缓慢或迅速。风高夜偶尔还糊涂,不知想起谁好,何况其他。只能满足于一些可疑的,很可能出于臆造的灵犀,比如我在十二楼点烟,对面阳台上打火机也一闪,似为呼应;或者打开存了三千首歌的IPOD,随机播放,时刻准备着听到令人发指的组合。
决定了。找个城市,四十岁以后,过卡夫卡式生活。把接触的人减少到最少,除了血亲,密友不超过三个,一月一见,一见一夜,一夜抽一个月的烟,蛋一个月的逼。将内心以外的活动缩小到最小,读书,写字,看电影,听音乐,除了新书新CD新光盘,不再接触任何新事物,喝2000年以前的红酒,思念二十九岁之前爱过的人。
这个城市将在哪里,我毫无头绪。现在看来最好的解决方法是:在三十九岁的最后一天死了。
曾经我也到过一些城市。新加坡的黑胡椒螃蟹,新鲜的椰子和榴莲,我叫不出来的热带水果种种;成都,烤韭菜,涮鹅肠,豆花火锅;大理,干巴菌,烤茄子,洱海鱼;昆明,汽锅鸡,过桥米线...而吃,我不过一天一顿,一顿二两——通常这一顿不吃也无妨。睡,每夜至多六小时,在哪里的晨曦里醒来都一样,在谁的身边醒来都一样——才醒即困。这种累与疲劳无关,除了一眠不起什么也治不好。
曾经我还见过一些城市。字里歌里,屏幕后。中国北方的,天空中的,旧约遗忘的,卡尔维诺记住的。“认识的人越多,我越爱我的狗。”见过的城市越多,我越爱我的床。
浮光掠影,或者微火浓汤;所有的城市不过只是栖息之所,但在那之外,似乎也并没有更好的地方可去。正如这一生苦长,但无论想做什么,似乎却又太短。人与人,人与城市,哪有什么缘分!不过一些千篇一律的,乍起而緩消的爱念,牵绊成殇,那城市,那季节,那一粥一饭都有了情了,自虐互虐。
站在雨里的一隅我呼吸,看着雨下来,烟升高,一张春花灿烂的照片还未褪色。海浪涌着,一座无人的心城睡着;海边的旋转木马转着,孩子们已经走失,长大,变老,再也不会回来。全世界的雨同时下在全世界所有的城里。谁还记得六月天,一切都还年轻的时候,在最最柔软的某个境地,曾有过无限接近的那一瞬间。而现在,我怀念的城市早已经空虚,我思念的城市永远是黄昏。
作者:叶三
来源:http://www.bullogger.com/blogs/yesan/archives/117467.aspx
ps:1、没时间写,就转个贴吧,免得日久荒废了。在读这篇文章的时候,正是黄昏,所以还真是触动了心底的某块嫩肉。其次是标题,记得我七八年前写过一篇文章,标题和它相似:《我思念的女人永远是别人的》,时光荏苒,如今想起,真是不胜唏嘘啊。
2、有些许才华的女生是一点都不能批评的,才华如酒精,一喝就发高烧,一发烧就飘。哪怕是不针对人的善意的提出一句意见,也会让她忽视你曾经表扬过一百句。相当可怕。
3、喝醉的女生还真是相当可怕。









Gao on December 4, 2007
罗马尼亚那一组?还是澳大利亚那一组?
lan lan on December 4, 2007
真的很可怕吗?悄悄告诉我,怎么个可怕法?哈哈。
这次转贴的文章我很喜欢,呵呵。
当幸福来敲门 on December 4, 2007
城市,无聊的地方,也许本来地球就无聊,所以哪都一样
峥 王 on December 4, 2007
严重同意第三点:喝醉的女人相当可怕。。。我是曾经深受其害啊
Lisha Yin on December 5, 2007
I like this article~~Thanks for sharing~
Gao on December 5, 2007
罗马尼亚 澳大利亚
意大利 中国
法国 伊拉克
荷兰 那一组? 还是 卡塔尔 那一组?
Gao on December 5, 2007
最喜欢这段
决定了。找个城市,四十岁以后,过卡夫卡式生活。把接触的人减少到最少,除了血亲,密友不超过三个,一月一见,一见一夜,一夜抽一个月的烟,蛋一个月的逼。将内心以外的活动缩小到最小,读书,写字,看电影,听音乐,除了新书新CD新光盘,不再接触任何新事物,喝2000年以前的红酒,思念二十九岁之前爱过的人。
不过卡夫卡要是没人赞助,或者40岁之前灰头土脸赚昧心钱,那他40岁之后就没钱买烟,买书(美国书之贵),买电影票,买CD,买红酒。所以想以某些人的生活方式生活还是很难的。所以唏嘘一下,继续看手头的Microeconomic吧。
艳 周 on December 5, 2007
恩。。。又见我们家卡卡。。。
any Cheng on December 6, 2007
有些许才华的女生都是自恋的,自恋的女生都是自我的。
ACE Acce on December 6, 2007
很喜欢这个文章,呵呵,老大的品位还是没变啊,102永远的老大,呵呵,不过太深沉也不好,我想家了,我想上海,我觉得米国很好,不过怎么
感觉身边的兄弟越来越少,不管怎么样,顶 一下:)
羲羲妹 on December 18, 2007
长大了才发现生活是越来越无聊了,有时偶尔休息一天都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了。
想到以后年老的日子,觉得有些可怕,不是怕有一天会死去,而是怕活着,怕所有值得眷恋的人都先我而去,然而我却还活着,一个人慢慢的老去,死去。
磊 潘 on December 24, 2007
小时候我爸带我去看冰灯,冷得要命。白天我买了个娃娃,很喜欢,还起名字。看完冰灯回来,和我同房间的阿姨,她的女儿,比我大了很多,她看见那个娃娃,说要给我讲个故事。那是个非常恐怖的故事我现在还记得。睡觉的时候她和阿姨睡在一起。我吓死了——等她们睡着了,我穿着单衣单裤跑到走廊,说:爸,爸。很奇怪我爸竟然听见了,他出来说:你干嘛?我说我害怕。他想了想,说:那你跟我睡吧。他的房间里还有一个叔叔,他们俩聊了很晚,我躺在爸爸身边,拽着他的手,听他们聊着我听过的最温暖的话题。阿姨半夜还来找过我。我爸那年送我上学,他离开的时候我强忍住眼泪,直到看到他的背影,眼泪止不住的流。我想到的就是这件事。我爸的手可大了,有时候我喜欢把手放在他的手里,希望爸爸不老,不要忘记那么多事情。不说了,我这几天一直在体会你的心情,是我不好。也许是我太虚荣了吧,我就想,等我背到第1000个单词的时候我就可以跟汤涛涛说了。